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748000万元(采购包1:89.268000万元;采购包2:26.4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1157480.00) 采购包一: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892680.00) 采购包二: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264800.00)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由采购方提供经营场所及水电气、餐饮设备。餐饮设备的日常保养由中标人负责,非中标人责任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服务范围:本次服务范围为开平路550号及三个乡镇分局(七都、平望、松陵)。具体工作人员安排,按采购方实际情况调配。
注:1、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量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评审),也不具备本次磋商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投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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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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