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荣信化工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荣信化工液碱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材料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现对液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使用地点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供水车间、乙二醇车间。
2.2招标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供水车间、乙二醇车间所用液碱公开招标,数量为129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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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剂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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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碱 |
纯度≥32%,液体、罐装 |
12900 |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指定现场,现场落地交货。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买受人通知要求分批次发货,提前两天通知。
2.5结算方式: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根据买受人提供的送货通知单数量分批次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买受人财务挂账后付款,时间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本合同不以招标数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物的总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招标货物资质的生产商、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 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资质证件 (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相同或者相似的供货业绩,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产品使用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三份。招标人保留查验使用情况证明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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