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14103120250401002)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隰行审发【2023】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隰行审发【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全部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隰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包含综合健身馆和篮球馆;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场地翻新、场地硬化、环境整治等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共计43937.96㎡,其中场馆总占地4913.88㎡,室外配套场地占地 39024.08㎡。
(1)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由篮球馆和综合健身馆组成。总建筑面积为1511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58.11㎡,地下建筑面积为5252.39㎡)。其中篮球馆总建筑面积68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11.77㎡,地下建筑面积为2824.23㎡);综合馆建筑面积77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09.84㎡,地下建筑面积为2428.16㎡),人行天桥建筑面积536.50㎡。
(2)配套工程建设:本工程除新建两所场馆外,充分考虑建筑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适当进行室外场地翻新整治。其中,场地翻新19372㎡,场地硬化3720.5㎡,环境整治9608㎡,场地围护工程更换694m,改造场地入口大门1处,新增入口标识系统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内容: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隰县龙泉镇新建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2.4建设工期:7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