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上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用餐配送项目 ******** 采购编号:HRC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全年共约19万元。分为上半年及下半年两次考试配餐,每次考试配餐约********元(每个学校约********元,保密员配餐约2000元)。以上采购内容考试前根据当次考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含早餐、午餐及晚餐;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初步拟定配餐地点为###市第七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二十中学###市曙光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六十六中学。 ********服务期限:考点学校2025年5月和12月各1次晚餐、2次早餐和午餐;每餐均需留样待检。保密员餐配送考试前两天开始,考试后一天结束,具体数量及要求提前联系采购人确定。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卫生及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5)供应商应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且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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