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DG
2、项目名称: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干粉絮凝剂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20000.00元
5、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包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干粉絮凝剂采购,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分批供货,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七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现场。如投标人无法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货,截止到上次结算周期之间的供货量不予结算,直到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恢复正常供应,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可将因投标人原因延误的应供货量货款从未结算的货款内扣除。累计三次不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因未按要求供货导致药剂投加不及时出现出水水质超标或药剂质量不达标导致的出水水质超标造成的罚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合格通知单》(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样品进行上机试验,试验通过后取得《合格通知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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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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