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基于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受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江苏泰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泰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5.9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项目备案名称由投资方决定)。
2、项目区位及范围: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泰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282°、北纬32.5473°。
3、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厂区内的2个大型厂房(按厂区图纸,分别为4#、5#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屋顶总面积约60870m 2(4#厂房24795m 2、5#厂房36075m 2),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92MW。
4、合作方式:招商人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江苏泰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5.9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统筹负责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交直流容配比由投资方自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筹集,股权投资由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债务融资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向银行申请长期贷款。
6、电价优惠方式:招标人消纳电量,采取固定电价0.45元/kWh(含税价)。
7、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25年,电价优惠视同缴纳屋顶租金,享受租赁权益。首期租赁期限20年,租赁期满后,自动往后延续5年,自每批次屋顶光伏电站并网验收合格发电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上级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主体,牵头主体须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中的一方,负责联合体与招标人及其他相关方的沟通协调、文件签署等工作。联合体协议书应清晰界定联合体各方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各阶段的责任,各方应按照协议书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共同对项目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获取招商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