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阳市光山县新华书店新卖场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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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光山县新华书店新卖场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31 收藏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光山县滨河北路“四馆一中心”项目中图书馆一楼,总建筑面积963.44㎡。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二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5招标范围:

二标段:LED显示屏、儿童区AR互动屏及学习机、球形LED显示屏地球仪、司马光地图、水幕及投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6工期: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8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电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4.2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①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查询投标人;②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如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有异议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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