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煤制油分公司气化炉表面热电偶(8台气化炉共计392套温度点)使用时间已经十年,期间未进行过专业维护检查,表面热电偶存在老化失灵的情况,现对故障温度点进行维修,满足现场的需求。
1.2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3 付款时限及比例:乙方维修完毕并运到甲方生产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按批次进行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付款时支付维修费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一年;一年后,热电偶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1.4 服务期: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1.5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1.6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方有5年以上的气化炉表面热电偶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最近3年与招标方类似工况下气化炉表面热电偶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清单中的数量不少于20台气化炉使用业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投标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3投标方近三年(2021-2024)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2019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8:00起至2025年4月9日12: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