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开发区发展大道与北张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表土剥离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二、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1.本工程为开发区发展大道与北张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表土剥离项目,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本工程为开发区发展大道与北张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表土剥离项目,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开发区发展大道与北张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范围内表土剥离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46万元。
2.工期计划:25日历天。
三、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四、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五、发包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3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下载发包文件。
六、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8日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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