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石河子大学新校区周边配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8)已由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 以石经开经发〔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高新区 3.工程规模:新建绿化面积********平方米,其中:(1)###路###路###路)绿化面积********###路###路###路)绿化面积********###路###路###路)绿化面积********###路###路###路)绿化面积********###路###路###路)绿化面积********㎡,包括植物种植和灌溉;(2)###路###路###路)灌溉水渠2300###路###路###路)灌溉水渠1610###路###路###路)灌溉水渠1570###路###路###路)灌溉水渠3140###路###路###路)灌溉水渠1880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 高新区石河子大学新校区周边配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建设单位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范围包括:高新区石河子大学新校区周边配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管护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建设单位委托**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苗木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管护等全部采购内容。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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