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商业区游客动线改造新增电梯项目,项目发包人为洛阳传承非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承包人即是本次招标人为中海建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商业区游客动线改造新增电梯项目2、项目代码:2020-410311-52-03-003316;2020-410311-88-03-003317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84695.47㎡,展示馆、书城商业区域现需新增20部扶梯、4部无机房直梯。4、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11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5)0007号5、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6、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最高投标限价:企业自筹,100%;4635000.00元;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8、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内的全部内容;9、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11、质保期:注册登记后24个月;1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13、文明工地目标:省级文明工地;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C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C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证书,同时其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7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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