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恒水鑫城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金雅佳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恒水路以西,永康路以南地段,西至龙游路,南至华江中路,东至恒水路,北至永康路。
2.1.2建设规模:恒水鑫城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恒水路2号,恒水路以西,永康路以南地段,西至龙游路,南至华江中路,东至恒水路,北至永康路。本项目为高层、洋房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 172540.33 平方米(A区:91274平方米;C区:8126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36833.84平方米(A区:220003.26平方米;C区:216830.58平方米)。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共345116.01 ㎡(A区:182583.35平方米;C区:162532.66平方米),(其中:住宅319487.5㎡,物业用房1787.77㎡、居家养老用房 397.82㎡、社区管理用房662.62㎡、门卫27.62㎡)。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786.7㎡(其中公厕60㎡、建筑垃圾收集站80㎡、配电房1478.16㎡、燃气调压站20㎡)。
地下建筑面积 89487.61㎡(其中:人防面积24575㎡、地下车库55968.11㎡、地下室15132 ㎡)。
设计住户 2657户(A区:1333户;C区:1324户),机动车停车位2689辆(其中地面停车位543辆;地下停车位2146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8723辆(其中地面停车位840辆;地下停车位7883辆。)
A区容积率 2.00,建筑密度 20.04%,绿化率30%;C区容积率 2.00,建筑密度 21.51%,绿化率30.01%;
以上数据均由规划设计图统计所得,最终结算面积以权威部门按有关规定测定测算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至施工现场,勘察招标项目物业现场,了解项目具体详情。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业主要求的其他服务。
2.1.3合同估算价:约 615.69万元/年。
2.1.4服务期:暂定三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
2.1.5质量要求:该项目为全托管物业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四级三类服务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恒水鑫城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证,不得在其他服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且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4月23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4月24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3月28 日至2025年 4月 23日0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