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文化宣传制品物资及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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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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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文化宣传制品物资及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采购主要内容:通过公开招标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报价以甲方提供的文化氛围材质价格明细表为基准价,以供应商折扣为报价。 |
内蒙古赤峰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待合同期满,甲方对服务质量等合同主要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若甲方评估合格,则可续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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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的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说明”且不得超过总金额30%,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拟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3倍的不得开标。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拟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2倍的,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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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 /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2.投标供应商须在赤峰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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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 3 月 28 日至2025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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