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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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昝岗组团N9路、E32路、N11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征地拆迁、图纸审核及施工组织审核等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的沥青及标识标牌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2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包件投标第一名按项目划分的工程量签订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2.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中铁一局集团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内且具有良好施工能力和信誉的分包方;或施工能力特别优秀,综合管理能力强的分包方。 (3)投标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证照齐全,且都在有效期内。(4)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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