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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照明工程电力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照明工程电力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需求(招标内容):2025年度照明工程电力供应商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入围后,仅获得了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每家入围单位服务数量,也不承诺同每家入围单位签署具体服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01月0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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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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