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S
2.项目名称: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道路改造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新建彩色沥青混凝土道路10.793㎞,并配套建设涵洞、实木护栏、观光中转站、错车道等附属设施。新建主园路,道路起点位于拱北梁水库瞭望塔,逆时针沿原砂砾石主园路至沙山路口,终点于沙山路口处与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顺接。
4.采购单位: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内容:按照要求完成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的跟踪审计。
2.服务期限:伴随项目施工全过程(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至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正式、完整、合格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交付建设单位为止)。
3.质量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其它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最高限价:不高于10万元。
5.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职人员中至少具有2名一级注册造价师,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发布公告媒介(请登录)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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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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