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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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7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193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08月-2025年01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8月-2025年01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迹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件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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