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鹿苑所、城区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高陵区渭桥所、泾渭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高陵区杨官寨所、崇皇寺所、耿镇所、通远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鹿苑所、城区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高陵区渭桥所、泾渭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高陵区杨官寨所、崇皇寺所、耿镇所、通远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鹿苑所、城区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高陵区渭桥所、泾渭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高陵区杨官寨所、崇皇寺所、耿镇所、通远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鹿苑所、城区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高陵区渭桥所、泾渭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高陵区杨官寨所、崇皇寺所、耿镇所、通远所监管辖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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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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