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对LF精炼炉项目进行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证或三证合一)。需具备冶炼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至少2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标的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总数量不得少于 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 人,建筑、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冶炼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和监理人员(提供承诺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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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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