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第五部分合同文件及格式”中“第一条项目概况”中第(六)合同价款:最终的合同金额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与第三方机构审定总价作为结算依据,现变更为:工程价款以最终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合同价款按照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工程量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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