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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6 收藏项目
智慧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慧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名称 )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芗发改审 [202 4 ] 20 号文 、 漳芗发改审 [202 5 ] 1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 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23033.93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芗城区金峰北路以西、三义塑胶以南(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
2.2. 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 28573.7平方米(约42.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922.05平方米,保留既有建筑5122.0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7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拟新建研发楼1栋,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非经营性厂房5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并保留已建建筑1栋。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3033.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61.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 )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3 )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智慧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招标内容 (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相关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下述范围 ) : ①设计工作范围:根据 招标 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变配电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类综合管线、电梯工程、夜景工程、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节能工程、防雷工程、安全设施、 二次 装饰装修 、 海绵设计) 等,同时包含专项设计(基坑与边坡支护、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等)及后续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申请办理、施工图纸所载明的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各类综合管线、变配电工程(红线范围内)、建筑幕墙、电梯、市政机电管线接驳工程、室外机电安装工程、夜景工程、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及管网工程)、 二次 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专业的施工;不含:水表前外水接入、三网通信、广电工程 ; ③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其他: 水保编制、 各种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 工程预算编制、中标 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0217.37 万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总工期为 81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1)桩基工程: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桩基部分施工图的正式图,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开工,桩基工程应先行图审;(2)设计服务期:①初步设计优化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优化;②主体部分施工图设计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55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正式图;③ 二次 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以 招标 人发出指令之日起 55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正式图;④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3)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 咨询人项目负责人 签发的开工令起 7 90 日历天 内竣工验收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 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 招标 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 1 ) 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 不低于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 乙 级资质或 ③ 不低于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资质 ;
( 2 ) 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一 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 二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 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6.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1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 “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2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 投 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 定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3 月 27 日 0 0 :0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 5 年 4 月 25 日 09: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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