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BJCG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省物流业务分公司苏家屯物流仓采购生产物资,塑料托盘1万个,服务期限1年。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由沈阳邮区中心按合同金额结算。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塑料托盘1万个,项目预算为22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220万元,投标人总价报价如高于最高总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满足上述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证明,及未被上述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物流仓储行业相关的销售业绩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部分发票、现场照片)。
(八)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
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交样品,未按要求提供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样品的封装及标记: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样品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 2025年04月 03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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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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