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采购项目概况:太原环城高速东环段和京昆高速祁临段部分桥梁防抛网修复工程施工,对太原环城高速东环段和京昆高速祁临段部分桥梁防抛网进行更换,工程量:更换防抛网12969.1m。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太原环城高速东环段和京昆高速祁临段部分桥梁防抛网修复工程施工(详见采购清单)。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7采购限价:人民币195.3512万元。
2.8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①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公路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18:00~2025年4月1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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