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大塘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运管函〔20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元):1000000.00,省级财政性资金(元):4230000.00,市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县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单位自筹(元):0.00,银行贷款(元):0.00,利用外资(元):0.00,其他资金(元):0.00,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王孟其,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请登录)
2.2 建设规模: 瓮安县大塘河水库除险加固后总库容为111万m3,属IV等小(1)型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0%),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P=0.2%),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工程总投资:523.00万元。
2.3 合同估算价(元):43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300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实施。
2.6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及上施工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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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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