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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27 收藏项目
1. 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咸宁市分行2025年食堂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需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接待餐供应及食堂日常运作、管理、保洁等服务。

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标包名称(服务范围)

服务期

1

市分行机关食堂服务

1年

2

咸安区支行食堂服务

1年

3

嘉鱼县支行食堂服务

1年

4

赤壁市支行食堂服务

1年

5

通山县支行食堂服务

1年

6

通城县支行食堂服务

1年

7

崇阳县支行食堂服务

1年

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参与一个标包。

2.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互联网查询网址、互联网截图,若该证书无法在网络上查询,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皮处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原件等字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

4.2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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