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巴滨·江璟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工程建设物资预制叠合板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基本概况:巴滨•江璟项目位于巴南区莲花街道石洋街社区029-2-1、029-3-1 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亩;029-2-1地块总建筑面积34626.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61.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64.45 ;029-3-1地块总建筑面积23088.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06.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82.75 平方米。本项目最高层数16F、最高高度48米、最大跨度10.75米、地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164.45平方米(2 号车库),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499.91平方米(4号楼)。包括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燃气、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系统等工程,土石方、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及配套设施工程。
2.2项目地点:巴南区莲花街道石洋街社区
2.3采购物资:预制叠合板。(具体见附表1.)
2.4交货期:2025年5月-项目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具体要求见《物资招标明细表及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告附表1。
物资招标明细表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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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包件号 |
单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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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叠合板 |
C30,含钢 |
DHB-0 1 |
立 |
19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 “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拟供物资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至2025年期间拥有与本工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不少于2份,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3-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声明);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鲁班电子商务平台限制交易名单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9.其他:无。 |
现金转账/银行保函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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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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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节假日休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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