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峡江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
三、工程地点: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明槽开挖布管施工、非开挖牵引布管 施工、土袋围堰、检查井及闸门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2865690.20元。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书(须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企业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八大员”[施工员(市政专业)、安全员、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4、人员社保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进入不足6个月的, 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证书的时间为准;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要求: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里的附件;
6.2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
6.3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完全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必须依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 (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足额的农民工保证金;并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府办发【2016】22 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提取不低于20%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账,专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6.4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5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106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江西省内投标企业自行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省外企业按各省电子证照要求执行,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6为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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