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峨眉山市双福镇营业所重建项目施工。
三、预算金额:158万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20万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8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人员资格要求:
10.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1.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20万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8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3.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4.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五、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峨眉山市双福镇营业所重建项目施工
2.施工地点:峨眉山市双福镇营业所
3.装修改造及维修要求
工程概况:重建面积395㎡,其中一层营业厅面积226㎡、二层辅助房面积169㎡。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过程的施工、材料及非甲供类设备材料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质量要求:①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②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7.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本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8.报价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最后页。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供应商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09:00-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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