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波形护栏、标志标牌拆除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需对沿线影响施工的固有波形护栏、标志标牌进行拆除,现对该拆除服务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我项目部需对沿线影响施工的固有波形护栏、标志标牌进行拆除,现对该拆除服务进行采购。
| 标包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 标包一 | 波形护栏拆除 | 米 | 7039 | 10.71 | 75420.77 | 包含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所有费用,为含税价,税率为9% |
| 标志标牌拆除 | 个 | 22 | 427.28 | 9400.16 | ||
| 合计 | 84820.93 |
2.2 交 货 期:按照甲方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八义镇西坪村。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3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3月27日 09 时至 2025 年 04月01日 09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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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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