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LN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港口区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拾捌万元整/年(¥380000.00/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 叁拾捌万元整/年(¥380000.00/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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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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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港口区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
1项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方式 1.为采购人干部职工早、中、晚餐的菜肴提供制作服务; 2.配合采购人完成公务接待、会议及培训接待任务(菜肴制作、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2025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履行期第一年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金额以第二年实际预算为准,成交价格及合同权利义务不予调整,双方重新签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条件拒绝续签合同。如出现重大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出现时,合同中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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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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