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职工食堂劳务外包及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则无须提供本授权书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分公司具备上述相关证件的,视为投标人具备相关证件,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3月27日起至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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