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SHJZC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各营业机构现金服务的正常开展,采购人需采购代理现金服务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
2.合同有效期:两年,服务满一年后,双方未书面提出对本合同修改或终止的,本合同自动续约一年
3.服务地点:恒丰银行上海分行或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认可的工作地。
4.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中未出现违法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的截图(查询时段: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特定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业有过同类项目实施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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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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