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22.000000万元;采购包3: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采购包1:30万元;采购包2:22万元;采购包3:2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3个包,评标时将按照1包至3包的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3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各包投标,兼投不兼中。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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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批次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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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种植业农产品 |
6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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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畜禽产品 |
40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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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产品 |
400 |
28 |
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履约地点: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有关资质(CMA、CATL)。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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