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金额:50.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
(10)特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
六、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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