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3-31 13:54:00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15号泊位沉箱安装施工项目沿海小船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15号泊位沉箱安装施工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交通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湄洲湾港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湄洲湾内,13号泊位为7万吨级散货泊位,码头设计年吞吐量50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50万吨,码头水工主体结构预留远期发展,按20万吨级散货船预留设计,岸线长度268m。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建设7万吨级散货泊位2个,采用重力连片式结构,码头泊位长5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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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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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机设备名称 |
交通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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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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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
包件1:暂定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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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内容 |
载人送物及其他招标方要求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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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东庄镇秀屿区施工海域 福建省莆田湄洲湾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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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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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
载客量不少于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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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员要求 |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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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租赁方式 |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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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租赁起止时间 |
包件1: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共计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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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
由投标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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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行业标准自行承担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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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它要求 |
投标人负责船用及生活用淡水、船舶日常保养及维护所需物料、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进场前提船舶检验证书,船龄不大于10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资质,水工、风电项目施工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 投标人仅可投递一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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