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宁波滨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滨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江装备创业园D地块枫巢公寓商业广场增加集市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在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D地块广场,在园广场景观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活动和招商运营需求,进行枫林集市设计,为激活园区公共空间活力、促进产城融合,本项目拟在产业园中心广场打造一个以“科技+创意”为主题的特色集市,通过空间改造、功能整合及场景营造,构建集文化展示、产业互动、休闲社交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平台,助力园区从单一产业功能向多元化创新生态转型。
2.2招标控制价:3440000元(其中工程费335万元,设计费9万元)。
2.3 招标范围:广场集市内容包括集市临时建筑,集市临时摊位,集市氛围打造,集市水电改造,集市周边雨棚及标识规范,地块建筑泛光照明,包括地块8栋建筑及广场中间二层的建筑泛光照明。
2.4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 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
3.2 自 2020 年 1 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且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完成过 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且造价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规模的60%(即2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 (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 目时需提供)、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类似项目为设计项目时可提供)、④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 (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等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审计报告等资料作为补充,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三)其他:
3.7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 9:00 至 2025年3月3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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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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