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每2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时应当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公司上一次瓦斯等级鉴定为2023年。现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2.2采购范围: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收集、测定矿井相关数据,编制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内含瓦斯等级鉴定项目或者测定等相关内容),同时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或在山西省能源局网站公示(提供公示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通风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25 17:30至2025-03-28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