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渠道清淤疏浚、新建扬水点、新建涵管(洞)等工程措施,实现渠道输水灌溉,用地表水替代深层地下水源进行农业灌溉,减缓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逐步改善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局面,最终实现地下水开采的动态平衡。主要河渠清淤疏浚4.84km,新建过路涵11座,新建扬水点8座及与田间连通的供水管道等。本工程覆盖灌溉面积0.71万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3-27 00:00至2025-04-02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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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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