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JSYY-20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元
最高限价:93000.00元
采购需求: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A.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3年1月以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C.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 26 日至2025年4月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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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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