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T……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车辆维修定点单位 为我单位车辆(中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等)提供日常维修、定期维护、紧急维修等服务,确保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采购人指定地点 2年,每年签订1次合同。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0元; ※3.最高限价:0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2-3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专用文件及通用文件第34.3条及第41.1条规定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谈判保证金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二)供应商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四)本项目特定资格:谈判供应商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具备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许可)及以上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