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物资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4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预算金额(即 374 万元)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若投标人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包预留比例,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②分包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县级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分包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或者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包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可。说明:①产品制造厂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产品制造厂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产品制造厂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