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货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从甲乙双方签订对账单日起计算,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供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现对其进行更改如下:付款比例:收货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上月合格货款的100%(扣除期间发生的所有供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不合格货物由乙方负责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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