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T******** 项目名称#****局监所管理支队民警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两年) 项目序列号: P52********RP 预算金额(元):********.81 最高限价(元):********.8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局监所管理支队民警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两年)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8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贰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 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大型企业需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从中小企业处采购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其中从小微企业处采购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接受分包单位无需盖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