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SPO
三、项目概况:现需对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进行采购,包括市本级办公大楼内食堂及农村支局所食堂外包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1年,预估总采购额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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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含税) |
预估采购额(万元、含税) |
服务期限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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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 |
1.办公大楼食堂:每天向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满足不同标准、规格的公务接待需要。(值六休一,以综合办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除外)。 2.负责农村支局10个网点食堂中餐服务(值六休一,特殊情况除外)。 |
≤42万元/年 |
42 |
1年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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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村支局网点食堂外包服务 |
≤2000元/月/网点 |
24 |
36%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本项目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食堂所需的场地、水、电、燃气及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厨具等由采购人提供。
(二)服务期为1年,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且均无异议的,可续签一年;
(三)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杂项费、运行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四)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分公司;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二)应答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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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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