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巴南支行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分行巴南支行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99.18万元/年。
2.2服务时间: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参选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1)项目人员: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提供人员名单和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2)类似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供应商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注:以上(1)-(7)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5廉洁承诺书: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6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除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①所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②以上凡提供资料扫描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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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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