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3-31 14:00:00
中交二航局科工(武汉)有限公司双臂路灯及共杆路灯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科工(武汉)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
(下陆区至新港园区段)机电工程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臂路灯及共杆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黄石段是《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中规划的武鄂黄黄“三纵三横”快速通道的“横二”线,是强化武鄂黄黄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通道,对提升武汉都市圈核心组团快速沟通、强化武鄂黄黄一体化发展,推动黄石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2.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下陆区至新港园区段)机电工程的双臂路灯及共杆路灯等1434套,型号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交货地点:湖北省黄石快速通道项目施工现场,分批供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范围,暂定供货日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具体到货数量、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评审流程:
1、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确定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和外观等要求提供路灯样品及合格证、相关检测报告、抗风能力验算报告等资料报业主报检、审批,待报检、审批通过后,招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项目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1~2件样品报检,如若样品未通过现场验收,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并递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组织报检或重新招标。
3、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样品未通过报检、审批导致的一切风险,样品制作及检测、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本项目所有路灯的灯型参照以下图片样式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
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1~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体系认证要求:
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技术规格书(产品参数说明书)、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五年内同类产品路灯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
3.1.7履约信用要求:
履约服务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二航局、二航科工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比选。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参选状态;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拟入库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
能提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五年内同类产品路灯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但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1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某个包件的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交货状态及定制要求:成品供货。材料出厂时厂家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以检测产品的性能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出具检验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及建设方的所有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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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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