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夏县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
防水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夏县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10:00至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备注 |
|
1 |
FS-01 |
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
20KG(水性) |
桶 |
1815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夏县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 |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指定地点 |
|
|
2 |
堵漏王 |
20KG |
包 |
1560 |
||||
|
3 |
防水卷材 |
1m*10m*1.5mm |
卷 |
525 |
||||
|
合计数量: |
米 |
3900 |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不得选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存储、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中铁二十二局施工现场。
4、询价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要求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4年,必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检斤/计件等。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18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95%,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30日内,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由买方无息返还,但不免除卖方对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但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4、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5、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 12 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买方如出现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行为,应当向卖方支付逾期利息时,双方约定逾期利息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逾期利息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合同期内如多次供货的,最后一次供货对账结算前,买方如有过程中欠付,卖方同意买方不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