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县颜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垃圾桶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万元(含税),其中50L(A款)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36元/只,50L(B款)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50元/只,100L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100元/只,120L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130元/只,220L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100元/只,240L垃圾桶最高限价单价为150元/只,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和最高限价总价均作无效标处理(以本项目总价最低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3.招标内容###县颜集社区、方圩村、沙湾村、司程圩村、贯勤村、大庄村、丁圩村、许房村、花晏村、虞溪村、梁庄村、周项村、虞北村共13个村,50L(A款)垃圾桶400只,50L(B款)垃圾桶200只,100L垃圾桶1730只,120L垃圾桶200只,220L垃圾桶400只,240L垃圾桶300只;合计3230只(黑色1615只、绿色1615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到单位指定地点。5.质量要求:合格。6.付款方式:供货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上级资金到位)一次性付清。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询价申请及声明):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委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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