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134.315664
最高限价(万元):134.315664
采购需求: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1号包血透室耗材;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4号包牙科耗材;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5号包眼科器械;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6号包通用耗材1包;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7号包通用耗材2包;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8号包通用耗材3包;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年。 标段2:合同签订后1年。 标段3:合同签订后1年。 标段4:合同签订后1年。 标段5:合同签订后1年。 标段6: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1号包血透室耗材: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4号包牙科耗材: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5号包眼科器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6号包通用耗材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7号包通用耗材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8)永善县中医医院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8号包通用耗材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或书面声明(以上所提交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5 06:00至2025-04-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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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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