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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韶关分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消防系统维保及日常维修服务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3-24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是为2025-2026年韶关分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提供维护、日常维修服务,以最大可能地保障电信设备系统的稳定运行。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1

2025-2026年韶关分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消防系统维保及日常维修服务询比项目

1452431.04

广东省韶关市

……

(1)★服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1452431.04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消防系统维保最高响应限价1152431.04 元(不含增值税),消防系统设备日常零星维修费用为3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如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供应商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中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成功注册。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基本信息等信息,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关经验,至少提供一份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3人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其中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至少1名团队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电工作业);至少1名团队成员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核发的四级或以上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允许一人持多证。

(3)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团队其他成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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